辦理條件
旅游簽證
1、申請人持有有效護照,并擁有回國或居住國的再入境權利及資格;
2、有足夠資金來支付在新加坡停留期間的所有開銷;
3、計劃在新加坡停留的時間有限且確定;
4、在新加坡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會、經濟聯系,能夠確保在赴美行程結束后如期返回。
學生簽證
1、申請者首先必須被一所合法的新加坡學校錄取才能開始全日制課程的學習;
2、申請者須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與生活費用,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申請學生準證必須有一位當地擔保人。當地擔保人必須是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者是申請者所報讀的學校;
4、有基本的經濟費用;
5、學生準證的申請必須在課程開始日期之前的2-6 個月之間遞交。
辦理材料
旅游簽證
1、護照: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復印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日期開始計算),并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
2、簽證申請表(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寫完整,并有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申請表。申請表可在網上下載;
3、護照照片,二張(一張貼在表格上,另一張供掃描用),照片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 兩寸,彩色,白底,三個月內近照;
⑵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征)。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申請商務簽證者,只需復印件);
5、在職證明:
⑴ 申請人若為在職員工,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詳細注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系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章。
⑵ 申請人若無工作,則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沒有具體要求,但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申請遞交日期的2周以內。此證明應能如實反映申請人的經濟能力。
6、戶口簿:申請者戶口簿 (原件和復印件)。如為集體戶口,可在公安局辦理戶籍證明,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簽證申請者確定赴新加坡目的和行程計劃;
2、登陸新加坡駐華使領館官方網站(http://www.mfa.gov.sg/beijing),瀏覽有關簽證申請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簽證所需材料清單;
3、準備簽證申請材料;
4、到官方指定的旅行社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5、非本人領取簽證必須提供委托書,委托書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須攜帶自己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同一人被多人委托時,須各遞交一份委托書;
6、領取簽證。拿到簽證后,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系。
注:
1、從2014年12月8日開始,新加坡駐華大使館正式停止接收個人旅游簽證申請。必須到官方指定單位/旅行社遞交您的簽證申請。
2、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SingPass密碼并且是申請者的介紹人,可通過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網站(http://www.ica.gov.sg/)利用簽證電子系統(SAVE)申請簽證。
3、部分城市能申請新加坡兩年多次旅游簽證。
辦理地點
北京駐華大使館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秀水北街1號
郵編100600
電話:+86-10-65321115
傳真:+86-10-65329405
電子信箱: singemb_bej@sgmfa.gov.sg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星期六、星期日、中國公共假期及新加坡國慶日(8月9日)不對外辦公。
注:個人旅游簽證申請需到官方指定的單位/旅行社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簽證處理為3個工作日(包括指定的單位/旅行社申請日在內)
辦理費用
簽證費為每人30元新幣。簽證費一概不退。官方指定的單位/旅行社會收取簽證費額外的服務費。
注:辦理時限及費用僅供參考,請在申請簽證前向官方指定的單位/旅行社查詢收費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