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
1.申請人具有市內四區(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下同)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主城區(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高新區,下同)實際居住。
2.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經民政部門核定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符合住房困難條件,即:申請家庭在主城區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含合同備案房產)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1)申請家庭在主城區原有住房被拆遷且置換房產的,在拆遷過渡期內,按拆遷置換前面積核定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置換房產已備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遷置換后核定。
(2)申請家庭自有房屋經市級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是家庭唯一住房且無人居住的,視為無房。
(3)與父母(子女)同住的(含借住)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同住房產的建筑面積-房屋所有權人夫婦及未婚子女的人口總數×30,得數小于等于零,視為無房。
(4)如果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兩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論同住與否,均要按以下公式進行核定:申請家庭住房建筑面積=(申請人父母房產建筑面積總和-房屋所有權人夫婦×30)÷產權人子女數量+(申請人配偶父母房產建筑面積總和-房屋所有權人夫婦×30)÷產權人子女數量,申請夫婦一方核算面積小于等于零,按零計算,之和等于零的,視為無房。
申請材料
申請流程
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受理
1.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由工作單位注冊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受理;勞務派遣人員由用工單位注冊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受理。申請人可以自行申請,也可以由用工單位統一組織申請。
(二)街(鎮)初審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初審通過,進入區級審核。
(三)區級審核
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取得住房保障資格,未配租的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從下月起發放租賃補貼。
搖號配租流程
1、受理。城鎮低保、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向單位注冊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每月1-10日為街道辦受理申請時間。
2、審核。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將申請家庭信息錄入石家莊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審核合格的報區住房和城區建設局。
3、審批。區住房和城區建設局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批意見(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情況需由區級民政部門認定,并經區政府常務會審批)。
4、輪候。審批通過的家庭,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從資格審批通過后第二個月開始發放租賃補貼,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不發放租賃補貼。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均可參加保障房分配報名。
5、配租。已經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在實物配租時均可報名填寫《實物配租意向表》參與當批次的實物配租。低保、低收入家庭按照先打分排隊后搖號的方式進行配租,城鎮中等偏下收入、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采取搖號的方式進行配租。配租成功的,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并辦理入住。
申請地點
城鎮低保、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各區保障房部門聯系電話
新華區:0311-86952339
長安區:0311-86252934
裕華區:0311-86578228
橋西區:0311-83050274
高新區:0311-85095016